邻居因为一点小事和我母亲吵架,被别人劝走.这人又上我家门两次,并骂我父亲和我母亲,又被其他邻居劝走,第三次又上我家骂,并踢我父亲几脚,被我父亲一下打到了鼻梁上,这小子住了半月院,后来也不知怎么找分局法医就鉴定上了轻伤,到派出所要求我父亲赔他6000元钱,他的医院收据是三千多元.他的轻伤鉴定上写的是( 鼻梁轻微变形,做了矫正手术,原文记不太清了)不过看着一点问题也没有.我家现在不想赔他那么多钱,他不愿意.如果调解不成,他去法院起诉,我父亲会不会被判刑?(派出所长说他有人,根子很硬,上法院也得输)我父亲可不可以要求他重新鉴定,另外,如果医院没有他的原始病历,是什么情况?
答:如果真是法医签定为轻伤你就赔偿他六千元摆了,因为轻伤属于刑事范畴,可以判刑的。虽然你是正当防卫,但你没有足够的证据法院不采拿,你父亲就惨了。现在中国虽然说是法制社会,但人治大于法制普遍存在。法院、治医、公安普遍都腐败,给钱有关系官司就能蠃,就能反败为胜。此情况对方可以自诉至法院,你只要推翻不倒对方的签定加上他有人有关系你就麻烦了,重新签定也麻烦,官官相护吧。除非事情闹得很大媒体介入了可能才会有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