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本文,希解您法律之惑!咨询委托请致电:13785161299

监外执行决定的审查?

总站 河北法律网  本站 www.law119.org   编辑:王见龙 咨询聘请律师:13785161299  王律师
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日期:2008-07-21] 来源:  作者: [字体: ] 录入:admin  阅读: 次 【 推荐 】 【 打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