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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患性病挟持他人索医药费 犯
  【案情】
    龙某系百色市某县的无业人员,曾与在县城一发廊打工的女青年劳某有过性关系。2007年8月11日晚上9时许,龙某纠集3名无业人员,强行将正在做工的劳某挟持到龙某租住的房屋。龙某称劳某将性病传染给他,要其赔偿1万元医药费。劳某否认自己患有性病并不同意赔偿。龙某称若劳某不给,就要向其家人说她在外卖淫得了性病,并要其家人赔偿。劳某害怕后只得答应赔偿,但声称暂时没钱。于是龙某强迫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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