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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理论
 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及其证明力,即非法证据能否采纳为定案根据问题,在诉讼法学界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论,从世界各国的司法实践来看,作法也截然不同。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对此问题所涉及的社会价值的取向迥异:如果完全采纳非法证据则对保护人权不利,甚至使许多诉讼程序的规定流于形式;如果完全不采纳非法证据似又对制裁犯罪不利。而围绕这一问题长期以来的各执一端则表明:无论在何种社会制度和证据制度下,制裁犯罪和保护人权,作为法制建设中的两个杠杆往往难以保持完全一致,二者发生矛盾的现象在所难免。那么,如何完成对社会价值的成功取
(11/24/2008 17:20:31,2) [查看全文]
1.关于首要分子的认定。聚众斗殴罪中的首要分子是指聚众斗殴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可以实施聚众斗殴的起意、纠集、组织、调度等多种行为,也可以是仅仅实施其中一种行为,是否具体参与实施斗殴行为则在所不论。因为聚众斗殴是聚众性共同犯罪,内部可以存在必要的分工,因此首要分子不一定在犯罪现场,也可能一案中存在多个首要分子。 
  一般说来,以下几类可以认定为首要分子:(1)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作用,是犯罪活动发起人、召集人、串联人的;(2)在聚众犯罪中起策划作用,为犯罪活动献计献策的“智囊”人物,
(11/24/2008 16:34:00,1) [查看全文]
刑事案件的侦查,一般由公安机关进行;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11/24/2008 16:30:58,4) [查看全文]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的规定:
      一、为了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
(11/24/2008 14:47:18,1) [查看全文]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
(08/07/2008 12:01:14,6) [查看全文]
什么情况下交通肇事,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08/07/2008 12:00:55,8) [查看全文]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私自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行为。
(1)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制。毒品原植物,是指用来提炼、加工鸦片、吗啡、海洛因等麻醉药品的原植物,它既可作为制造医用麻醉药品的原料,又可以制造鸦片、海洛因等毒品的原料。为了保证制造医用麻醉药品的需要,又要防止被毒品犯罪分子利用来制造毒品,国家对这些植物的种植实行严格的管制,严禁非法私种。任何单位
(08/07/2008 12:00:26,6) [查看全文]
  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15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还应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毒。
(08/07/2008 12:00:09,6) [查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 ,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08/07/2008 11:59:38,6) [查看全文]
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又称追诉时效。根据不同案情有不同的追诉期。
《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08/07/2008 11:59:16,9) [查看全文]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
(08/07/2008 11:58:55,9) [查看全文]
1、职务犯罪的立案标准
    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
(08/07/2008 11:58:38,7) [查看全文]
  (1) 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行为;
    (2)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
    (3) 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4)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的违法行为;
    (5) 非法走私、
(08/07/2008 11:57:52,5) [查看全文]
  (1) 依照《刑法》第35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347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非法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毒品的单位,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08/07/2008 11:57:18,3)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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