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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我国社会正处于急剧的转型时期,区别经济活动重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的界限在法律中往往不够清晰,评判标准种类繁多而且相互冲突,加上司法工作人员法律素养不足、对经济学知识所知甚少,导致在经济犯罪案件审理中出现了许多的冤假错案。
    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办法是聘请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资深律师做辩护人。
    然而,现实生活中,许多当事人由于对律师行业不熟悉,聘请律师时仅仅看中是否有关系,其实这是远远不够的,稍不留神延
(06/08/2009 14:17:44,20) [查看全文]
(一)首先,律师拥有如下权利:
(05/06/2009 15:44:05,22) [查看全文]
  囗汤清和 陆小凤 覃晓林 
    2月18日“说法在线”版刊发兰玉秀等人《拾得他人存折并冒领是否构成犯罪》一文。我们认为,根据犯罪构成的4个共同要素,封华昌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主要理由是: 
    第一,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
(02/25/2009 23:31:30,24) [查看全文]
律师: 
    最近我们村的妇女陈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说她协助男人强奸妇女。原来,村里一名老光棍汉林某多次求陈某帮忙买个老婆。陈某从人贩子手中给林某买下一名年仅18岁的女子王某。“成亲”当晚,王某哭天喊地不愿“入洞房”。陈某帮助林某连推带抱把王某关在房内,并按住王某的双腿,帮助林某强行与王某发生性关系。过了几天,林某又以原价将李某“转卖”给他人。后来王某逃出报警。现林某和陈某都被抓了起来。男人犯强奸罪是可以理解,而陈某是女人
(02/24/2009 19:21:52,31) [查看全文]
□汤清和 陆小凤 
    34岁的岑某是德保县某乡村民。今年6月30日上午,岑某吃早餐时喝了七、八两酒后因酒力发作,呆坐在自家门前。约9时30分,本屯的一名4岁女孩邓某从岑某家门前经过,岑某跑进屋去拿出一把杀猪刀,朝邓某腹部和胸部各捅一刀,邓某哭喊后岑某又朝其头部砍了一刀。邻居听到邓某的哭喊声后手持木棍迅速赶来将岑某制服。经法医鉴定,邓某的伤势为轻伤。 
   
(02/23/2009 22:12:02,21) [查看全文]
  □林益兆 肖志远 
    今年6月21日中午12时许,潘某窜到宾阳县朱山村伺机盗窃耕牛。发现村北面的树林里拴有一头母水牛(价值3200元),潘见四下无人便将牛盗走。当日下午5时许,当潘某牵着盗来的耕牛走到富安村“社记岭”(地名)时,因形迹可疑被附近放牛的群众盘问,潘某作贼心虚弃牛逃走,后被群众追上并围住,潘某拒捕,掏出身上的水果刀进行威胁,被群众制服并押送公安机关。 
(02/23/2009 22:10:18,23) [查看全文]
  □李朝涛 李志金 
    两名男子夜晚路遇一精神病女子,带回家后发觉该女子很“听话”,让其脱衣服就脱衣服,两男子以为是天下掉下艳福,于是在女子的“自愿”下先后发生了性关系。在被押上审判庭时,两男子大呼冤枉。到底与精神病人自愿发生性关系算不算强奸? 
    案件发生在今年5月26日晚8时许,32岁的摩的司机张环载着21岁的张法去兜风,当他们
(02/23/2009 22:08:40,82) [查看全文]
1. 律师办案技法之一:声东击西——律师在法庭上发问的妙法众所周知,“声东击西”乃是“三十六计”中的第六计,早已被历代军事家熟知,东汉时期的班超在出使西域时,对地处大漠西缘的莎车国用过此计外,我国著名的民族英雄郑成功在收复台湾时对荷兰殖民军同样用过此计。为使敌方的指挥发生混乱,必须采用灵活机动的行动,本不打算进攻A区,却佯装进攻,本来决定进攻B区,却不显出任何进攻的迹象。似可为而不为,似不可为而为之,敌方就无法推知已方意图被假象迷惑,作出错误判断。在法庭上,律师亦可采用此计。案例:一个体户被税务机关鉴定偷
(02/23/2009 00:19:43,65) [查看全文]
  根据刑法的规定,自首,是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02/22/2009 00:57:16,21) [查看全文]
□卢 笛 
    李某是经常运货往来于中缅边界的司机。一天,李某正从缅甸拉货回云南。李某的一个朋友托他带一盒食品给一个指定的人。李某同意并将这盒食品放在车上。当李某把车开到云南境内时,被查出这盒食品内有120克海洛因。公安机关以李某涉嫌走私、运输毒品罪予以刑事拘留。 
    按照我国《刑法》第347条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海洛因毒品50克以上的,处
(02/22/2009 00:51:07,15) [查看全文]
律师: 
    我弟弟今年2月到邻村偷了林某的一辆价值5000元的摩托车,后卖给镇上的陈某。半个月前,林某上街发现了他那辆被盗的摩托车后,从侧面了解到是我弟弟所为,便找到我弟弟,我弟只得承认偷卖了他的摩托车的事实。后经协商,林某与我弟弟签订了一个“私了”协议:我弟赔偿林某人民币5000元,另外补偿500元。条件是林某不得再向陈某要回摩托车,更不得报警,如果违约要反赔偿一倍费用。可前几天,派出所的人传我弟去,说是有人举报我弟偷了别人的摩托车
(02/22/2009 00:49:40,19) [查看全文]
律师: 
    林某应朋友之邀到一饭店吃饭,期间认识朋友的朋友谭某,两人酒逢知己,边谈边喝。待吃饭的其他人都走完了,林某和谭某仍留下喝酒。谭某因喝得太多而醉倒,林某便扶他回家。途中林某趁谭某神智不清之时掳下挂在其脖子上的金项链(价值4000元),取走钱包里的2000元,把谭某送到其家交给家人便离开了。第二天,谭某酒醒来发现财物丢失,询问了事情经过。后因林某拒不承认拿走财物,谭某遂报警。后经警方多次做思想工作,林某才承认并退出赃款赃物。有人
(02/22/2009 00:33:15,16) [查看全文]
  当前,农村中发生的盗窃案件在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中所占比例逐年增加,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因素,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社会治安形式的走向。以西林县为例,县检察院从2000年至2003年共批准逮捕盗窃案件178件283人,以年均22.4%的速度递增,且每年均占各类批捕案件的50%左右。由此可见,解决好农村中的盗窃犯罪问题,实际上也就找到了解决治安问题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一、引发盗窃案件的成因
(02/21/2009 23:58:53,37) [查看全文]
□梁 琪 
    “保护伞”不是《刑法》规定的罪名,只是一个政治性的社会概念。从广义上讲,主要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行为,为其提供各种便利或非法保护,或者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沆瀣一气,共同实施犯罪的情况。在这类案件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和权力,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通风报信、说情,或陷匿、毁灭、伪造证据,或以阻挠、干扰、拖延、不履行职责等方法给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查办设
(02/21/2009 23:30:57,24) [查看全文]
  逃出魔掌 
    2003年5月11日,福建民工范明荧从新疆返回家途经郑州换车时,有两个男子热情地为他介绍工作,并将他拽上开往新密市的汽车。 
    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有个很大的石料场,范明荧和早在他之前已被骗至此的30多名来自全国各地的打工仔每天凌晨4时起床干活,一直干到天黑才收工。打炮眼、砸石头、拉石头,他们白天黑夜都被人监视、被押着干活儿,
(02/19/2009 23:56:42,12)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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