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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
 记者从近日在此间举行的全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深圳将出台法医类鉴定标准适用指导意见,以统一对标准条款的理解,减少因鉴定意见不一引发的争议。
  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石岗透露,由于法医学的有关国家标准制定时间较长,条款过于简单,不适应目前司法鉴定工作需要,往往导致鉴定意见不一、当事人有异议申请重复鉴定的情况。为减少此类纠纷,深圳市已经启动了法医类司法鉴定标准适用指导意见的制定工作,分别对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
(11月24日,1) [查看全文]
法医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这是根据当时我国司法鉴定的专业设置情况、学科发展方向、技术手段、检验和鉴定内容,并参考国际惯例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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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医学鉴定是指依法取得司法医学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医学、生物学及相关自然科学知识和技术(如运用有关医学设备等)对涉及诉讼的医学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包括法医病理学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等。本中心具备上术鉴定项目的鉴定资格及鉴定条件。
  法医病理鉴定: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
(11月24日,0) [查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诉讼法》在此处所提出的是对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由指定医院进行,而不是对法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 鉴定的由医院指定进行。目前,许多人,
(11月24日,0) [查看全文]
  1955年7月20月湖北武昌高家店半山腰发现一具女尸。死者仰卧在地上。经尸检发现,死者颈部喉结上方有8处创口,喉结下方有21处创口,最大者为2.5×1cm,深3cm;胸部有伤口17处,较大的三处均为3×1cm,深6cm。上腹部有伤口7处。下腹部有一条14cm长的创口。腹壁割开,肠子突出腹外。另外还检见,死者背部垫有《长江日报》(1955年7月19日)一张,臀部垫有草帽一顶。死者上衣袋内有三个烟头和两封笔迹相同的信件。同时还发现,死者裤子全部脱落,两腿叉开,阴道内有精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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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冤录集证》载有这样一个案例,说的是李光曾死的时候,仵作检验发现,死者仰卧在地上,脸呈黄色,双眼紧闭,上下牙齿紧咬,嘴微微张开。在咽喉下面有致命刀伤一处,从左耳后一直到咽喉,约一寸四分长,一分宽。伤口皮肉豁开,深达喉咙。伤口进刀的地方割得深,收刀的地方割得浅,以致于死者的喉咙都被割断了。另验得,死者左胳膊软,可以弯曲。这属于左手自己割颈而死,但死者的父亲李钺却不同意这个结论,说是被黄宝树鸡奸不遂杀死的,并带着尸棺到京城控告。于是官府又派人开棺验尸,最后通过古代的蒸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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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锐器是具有锐利的刃口或锐利的尖端的物体。如斧刃、菜刀、柴刀、刺刀、三棱刮刀、匕首、杀猪刀、铁钉、剪刀、铁锥、玻璃片、竹尖等等。锐器伤的特点,是锐器破坏皮肤全层的完整性,使之分离形成创。锐器创的创缘整齐,创口不伴随表皮剥脱、皮下出血。根据锐器的形态,创口呈菱形、楔形等,创壁平滑,两壁间无组织间桥。创角尖锐,无撕裂现象。创底平滑,贯通创则无创底。由于锐器有刃口或尖端,形成的创底往往较深。这样骨质上就可以留下有线状刃痕或其他形状的刺痕。有时刃口残片、刺器断尖可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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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体从高处坠落在地面或物体上,就会形成坠落伤。这种损伤多系自杀或意外事放。但犯罪分子也常用高坠手段杀人,或者用其他手段杀害后又高坠尸体,伪装成自杀或意外事故。1978年11月5日清晨,某工厂工人耿来文上厕所,在楼的拐角处发现,电话室楼下的水泥地上躺着一具女尸。死者是电话员安连喜。经勘验,尸体仰卧在靠近墙基的水泥地上,头距墙根30cm,两上肢平伸,两下肢伸直。头部下方水泥地上有血泊一片,并从尸体右侧向东流注。与尸体位置相对的墙上有大量喷溅血迹,最高处达1.67cm。二楼厂电话总机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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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6年1月1日天刚亮,饲养员董振举去井里打水,发现井绳不见了,就用抓钩去打捞,结果却捞起来一具女尸。经勘查此井井口是用四块青条石砌成的,略呈长方形。井口至水面7.64m,水深1.78m。井壁光滑,为砖砌成。井口除软泥和打捞人员足迹外,无其他异常发现。抽干井水,深挖0.69m,打捞出半截砖头三筐,沾有泥沙和头发的抓钩一个。
  经尸表检验,死者张钦兰额部左侧距右眉弓上2.6cm处有一6.5×1.5cm挫裂创,深达颅骨。创角钝,创缘不整齐。创周围伴有表皮剥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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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9年6月28日,新疆独山子贸易公司的牧工鸣,在油矿附近的山沟里发现一个死人,立即向公安局报案了。经现场勘查发现,死者左脑压有20×21×12em的石头一块,距尸体7m处发现大滩血迹。血迹旁边有一血染的绿色花格布口袋,内装2.5kg的鹅卵石一个。经法医对尸体检验发现,死者左额骨有10×6cm大小的凹陷骨折一处,是致命伤。此外,现场还发现一些其他遗留物。
  根据死者左额10×6cm凹陷骨折形态,结合地上染血布袋内2.5kg重的鹅卵石特征,侦查人员推断损伤
(11月24日,1) [查看全文]
    扁担属于棍棒的一种。棍棒类致伤物形状为长条形。断面有圆形、扁圆形、长方形、三角形、多角和不规则形。质地有金属、竹质、塑料、藤条等。棍棒种类十分复杂,有木棒、铁棍、铁管、竹棍、凳腿、扁担等等。这类工具容易取得,便于挥打,携带方便,所以常被罪犯作为一种杀伤人的凶器。
  棍棒打击多集中在头部、躯干、四肢,圆柱形棍棒打击可形成长条状表皮剥脱,皮下出血。皮下出血中间色泽较深,边缘与正常皮肤分界不太清晰。宽度小于棒棍直径;软而较重的棍棒打击身体较
(11月24日,1) [查看全文]
  传统法医学将人的死亡分为非暴力性死亡和暴力性死亡两大类。
  非暴力性死亡又称自然死亡,是指由衰老和疾病引起的正常死亡。衰老引起的死亡,是年老衰弱引起的生理性死亡。它是高龄者生理机能减退和机体长期消耗的结果。人总是要死亡的,这是生命发展过程的必然结果,任何人都抗拒不了。在现实生活中,单纯的衰老死亡是很少的,一般都伴有老年性疾病,如高血压、动脉硬化、脑溢血等。研究推测,人的自然寿命有140~150年,但活到如此高龄的人实为罕见。疾病引起的死亡,是由于人体某些器官或内脏发生
(11月24日,1) [查看全文]
    法医学鉴定是司法鉴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5个方面:
  第一、现场勘验。刑事诉讼中的现场,是特指犯罪或事故发生的场所,以及发现尸体的地点。刑事诉讼中的现场勘验是在发现尸体的场所或遗留行凶痕迹的出事地点,为了正确判明案件的性质,揭露、证实行凶和查明、侦缉凶手而进行的一种侦查措施。它由侦查人员执行,参加现场勘验的法医的主要任务是:配合侦查人员向当地群众了解情况,询明现场有无变动,研究当时行凶经过,勘验现场,检查尸体,搜集物证。法医勘验现
(11月24日,1) [查看全文]
    法医学将典型的死亡发展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即濒死期、临床死亡期和生物学死亡期。死因的千差万别,决定了不同死因的死亡过程各有特点和差异,但其基本规律是相同的。
一、濒死期
  濒死期又称死战期或濒死挣扎期,是人在临死前挣扎的最后阶段。在这个时期,身体和重要器官功能发生严重紊乱和衰竭。最初,病人或者被害者多有面容苦闷、时有鼾声、血压升高等现象。随后即出现呼吸困难,心搏减弱,体温、血压下降,意识模糊,大小便失禁,各种反射减弱、迟钝或消失
(11月24日,1) [查看全文]
  据《周礼》记载,周官有五听、三刺、三宥、三赦之法。
  五听:是指在审判活动中,审判官吏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种方法。即一曰辞听,观其出言,不直则烦;二曰色听,观其颜色,不直则郝;三曰气听,观其气息,不直则喘;四曰耳听,观其听聆,不直则惑;五日目听,观其眸子视,不直则(目毛)然。在这里医学已在向法学靠近,并开始为司法服务了。我们从中可以看出法医学的端倪。
  三宥:是当时犯人可以得到宽大处理的三种情况。一是不识,即因不知法而犯罪;二是过失,即因疏忽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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