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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枪弹、炸弹、手榴弹、雷管和地雷等发火武器作用于人体,形成的损伤,称为火器伤。常见的火器伤是枪弹创和爆炸伤。刑事案件中,常可见到以枪弹作为凶器,致人死伤的实例。
  1981年3月30日,在美国发生了一起轰动世界的枪杀案件。35岁的青年约翰•欣克利遇上了好莱坞女演员乔迪•科斯特,科斯特曾在《出租汽车司机》中扮演一名妓女,汽车司机受到妓女的嘲讽后,决定刺杀一位总统候选人,以表示对她的爱情。由于科斯特年轻貌美,电影上演后,有不少
(11/24/2008 21:22:45,1) [查看全文]
亲子鉴定原理
   科学家发现,人与人之间的99.99%的遗传密码序列都相同,但又存在万分之一的差别,使每个人都具备区别于他人的碱基序列,这就是DNA的多态性。每个人多态性位点的差别就成为个人识别的标志。根据遗传学的传递规律,子女的身份标记必定来自双亲,据此可用于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方法
  亲子试验的方法已发展到今日的分子生物学检验水平。目前国内外进行亲子鉴定的试验手段主要有:
①血型检验,即血液中各种成分的遗传多态性标记检验。主要
(11/24/2008 21:22:23,1) [查看全文]
    1958年8月14日早晨,山东济南北郊工人新村的工人刘锡贤,经过工人文化宫北边小树林去上班。走进小树林后,突然发现一具女尸仰卧在小树下,他赶快去报了案。刑侦人员勘验现场后发现,死者头剪短发,双手压在背后,用草绿色布带捆着。两腿八字叉开,裤子脱至臀下。身边有一条被剪开的化学月经带。尸体周围有数个呈波浪花纹的立体脚印。警犬追踪,在距现场150m的小河沟内,发现染有血迹的剪刀一把,花裤一条。
  经法医检验,死者头、颈、胸、腹等有锐器伤29处。其中7处创
(11/24/2008 21:21:59,1) [查看全文]
    1954年12月2日夜9点多钟,安徽濉溪县柳东乡黄锡钊的妻子在睡梦中听到牛屋里有“哼哼’声,以为牛病了,唤醒丈夫去看,发现党支部书记黄遐德满身是血,躺在地上呻吟不止,便立即报案。黄因伤势过重,在送医院途中死亡。
  经勘验,死者躺在牛屋门口,两腿伸直,头向西北,身旁及头下有两滩血迹,并混杂有少许头发。北墙溅有脑浆和血点。死者头顶有砍伤一处,长6.9cm,脑汁外溢,为致命伤。左额、眼角、腮部被砍17处,伤口长者11.1cm,短者4.5cm。另见,死
(11/24/2008 21:21:43,1) [查看全文]
  民法通则第13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
(11/24/2008 21:21:16,1) [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案件,不得调解处理: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三)寻衅滋事的;
(四)聚众斗殴的;
(五)累犯;
(六)多次伤害他人身体的;
(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11/24/2008 21:20:48,3) [查看全文]
12月2日,282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15次侵吞公款的傅厚刚,被江苏徐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
傅厚刚,原系江苏徐州物资(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徐州市淮惠物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1994年7月至2004年2月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谋取利益,先后282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60余万元,并因
(11/24/2008 20:24:51,3) [查看全文]
仅仅两年的时间,就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挪用各类款项250多万元。近日,原南阳市蒲山发电运营中心总会计师杨文刚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一案,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
经查,1999年4月5日,杨文刚将南阳市某银行付给蒲山电厂存款利息61.9万元和蒲山电厂账外资金账户的存款46.8万元转入其个人的公司账户上,将该款侵吞;2000年6月30日,杨文刚又将蒲山电厂账外资金账户50万元取出后非法占有。1998年6月,
(11/24/2008 20:24:22,1) [查看全文]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四)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11/24/2008 20:23:59,2) [查看全文]
(一)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
(二)依法归个人、家庭所有的生产资料;
(三)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
(四)依法归个人所有的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财产。
(11/24/2008 20:23:12,2) [查看全文]
1、单位犯罪的客体
单位犯罪主要分布在刑法分则中的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1条1个罪名)、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7条8个罪名)、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53条79个罪名)、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1条1个罪名)、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23条33个罪名)、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3条3个罪名)、第八章。贪污贿赂罪(4条5个罪名)。至此可以看出,单位犯罪的客体因不同的犯罪而有所不同,主要有:
(1)国家的安全;
(2)社会的公共
(08/07/2008 15:49:24,5) [查看全文]
正确认定单位犯罪,对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实现我国刑法的目的和预防单位犯罪均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在实践中单位犯罪的情况一般比较复杂,罪与非罪的界限很难区分,往往涉及一些群众极为关注,社会非常敏感的问题,而且关系到发案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所以在认定单位犯罪时应特别慎重。
1、认定单位犯罪,应对主客观要件进行全面审查
首先,审查该行为是否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如果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那么该行为就不够成单位犯罪;同时,还要审查该行为是否是法律所规定的构成单位犯罪的行为,如果法律没有明确规
(08/07/2008 15:48:51,6) [查看全文]
犯罪分子刑罚的轻重,应当与其所犯罪行相适应。重罪重判,轻罪轻判,罪行相称,罚当其罪。单位犯罪也不例外,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单位犯罪实行的是以两罚制为主,单罚制为辅的处罚原则。
1、单位犯罪的两罚制
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绝大多数是采取两罚制,也就是对单位处以罚金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自由刑或罚金和没收财产。
对单位判处罚金的,采用的是无限额罚金,也就是对罚金的具体数额未加以明确规定。那么在司法实践中,笔者认为:应当根据单位
(08/07/2008 15:47:36,7) [查看全文]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08/07/2008 15:37:32,6) [查看全文]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08/07/2008 15:36:18,6)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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