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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普法
本报灵川讯 不是什么树都能砍,特别是国家重点保护的树木。近日,灵川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了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 
    灵川县灵田乡福家田村有条千年古道叫做三月岭古道,相传是宋朝时为了缓解灵渠的运输压力而由官方修建的连接南北的交通要道,古人为了乘凉遂在古道两旁种了许多松树。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条古道失去了原有的用途,但是当年古人种下的松树如今已成为见证历史
(12/09/2009 10:04:22,9) [查看全文]
刑事自诉案件范围有哪些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
(07/27/2009 10:08:04,12) [查看全文]
火灾刑事案的立案标准 
 
  失火罪——由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消防责任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是:
1、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
2、受灾30户以上;
(07/27/2009 10:07:09,71) [查看全文]
犯罪嫌疑人是否就是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的两种称谓,在公诉案件中,受刑事追诉者在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以前,被称为“犯罪嫌疑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后,则称为“被告人”。
 
 
(07/27/2009 10:06:49,10) [查看全文]
公检法三机关受理刑事案分工 
 
  下列刑事案件直接到法院告状:1.有原告和被告,因果关系清楚,不需要侦查的伤害案。
2.告诉才处理的公然侮辱、诽谤案。
3.抗拒执行判决、裁定案。
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5.重婚案。
6.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
7.虐待
(07/27/2009 10:04:04,14) [查看全文]
可提起刑事自诉七种案件 
 
  一名男子因求婚不成,竟将女方打成轻伤。前日,平谷法院受理了这起刑事自诉案。
2002年4月,赵某与刘小姐经人介绍相识,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同居。2003年8月的一天,两人因琐事发生争执,赵某回了自己的老家。一日,赵某找到刘小姐商量结婚之事,却看到刘小姐和另一男子聊得正起劲。赵某火冒三丈,冲着刘小姐就是一拳,又抄起一把镐殴打刘小姐,结果造成刘小姐鼻骨骨折,经法医鉴定已构成轻伤。
(07/27/2009 10:02:55,11) [查看全文]
我国刑事犯罪与累犯制度的缺陷 
 
1996年严打以后,根据当时社会发展的状况及新形势下对犯罪状况的分析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现行刑事法典。其中对1979年刑法典第61条规定的累犯进行了修改,主要体现在将构成累犯后罪发生的时间下限由原来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3年改为5年,进行了延长。其理由主要是因为犯罪人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3年以后重新犯罪的仍占相当比例,有必要予以惩罚遏制。
    实践证明在
(07/21/2009 18:10:11,16) [查看全文]
刑法修正案(七)草案解读 
 
    ●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一改过去只强调入罪、强调提高法定刑的做法,而注意出罪和入罪、提高法定刑与降低法定刑相结合,体现了立法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回应 
  ●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加强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凸显立法理念从“国家刑法”向“市民刑法”倾斜
●在这个社会转型远没有结束的时代,尽管刑法典比较频繁的变动本来就在预料之中,但我仍然希望,立法者能
(07/21/2009 18:09:42,11) [查看全文]
刑法中持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新探 
 
 
刘士心
 
摘 要: 持有行为是指刑法规定的以行为人对特定物品事实上的占有、支配为内容的危害行为。它是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类型化危害行为, 不同于刑法中的其他持有性行为成分。持有行为在事实上成立与否同司法上是否以持有行为处罚行为人没有关系。持有行为的概念中不应包含持有型犯罪的主观罪过内容。持有行为的物质内容是对持有物品事实上的支配、控制, 不包括单纯
(07/21/2009 18:08:36,6) [查看全文]
刑法中持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新探 
 
 
刘士心
 
摘 要: 持有行为是指刑法规定的以行为人对特定物品事实上的占有、支配为内容的危害行为。它是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类型化危害行为, 不同于刑法中的其他持有性行为成分。持有行为在事实上成立与否同司法上是否以持有行为处罚行为人没有关系。持有行为的概念中不应包含持有型犯罪的主观罪过内容。持有行为的物质内容是对持有物品事实上的支配、控制, 不包括单纯
(07/21/2009 18:08:36,6) [查看全文]
刑事赔偿的免责范围 
 
    《赔偿法》第17条是刑事赔偿范围中的免责规定。该条规定相对合理,但缺乏具体分析和区别对待,致使有些应当予以赔偿的情形被排除在赔偿范围之外,不能有效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司法实践中误用、滥用免责条款的现象也相当突出,所以,应当在此次修改中完善《赔偿法》中免责范围的规定。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故意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
(07/21/2009 18:08:21,6) [查看全文]
相等、明晰:刑法司法解释应当遵循的两条基本原则 
 
 
杜雄柏
摘 要:对刑法规范性条文所作的司法解释,就内容而言,应当与相应的法条相等,不容许任意地增加或减少;所使用的语言,应当简单明了,力戒笼统和含混。否则,不但达不到解释的目的,而且会引发刑法适用上的困难,甚至导致错判、错杀现象的出现。
关键词:刑法 司法解释 相等原则 明晰原则
 
 
(07/21/2009 18:08:01,6) [查看全文]
有关国家秘密鉴定的规定及其存在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 在《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对于国家秘密的认定机关、认定标准、认定程序作出比较全面的规定的基础上, 国家保密局还专门出台了《查处泄露国家秘密案件中密级鉴定工作的规定》, 针对查处泄密案件过程中如果甄别涉案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作出了具体规定:
    《密级鉴定规定》第2条第1款规定,
(07/21/2009 18:03:35,9) [查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以下简称《修正案(七)》)对刑法作了重要的修改和补充,使我国刑法得到进一步完善。《修正案(七)》究竟增设了哪些新罪名,对罪名作了哪些修改,或者虽对罪状或法定刑作了修改,但罪名可以不改,等等,是广大刑事司法工作者十分关注的问题。本文试就《修正案(七)》新增、修改和保留的罪名作一分析、探讨。  
    —、增设新罪名9个
(07/20/2009 14:26:56,2) [查看全文]
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18周岁指按罪犯的实际出生年月日核对,以18周岁生日当天24:00以后为满18周岁。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不管其怀孕是否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
(07/18/2009 18:20:34,6)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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