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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判例
    去年5月1日凌晨2时许,苍梧县广平镇平地村的练某,潜入本村一家吃、住于一体的发廊欲实施盗窃时,却遇到了住在店内二楼的洗头妹。深夜突然看到闯入的陌生人,洗头妹大叫起来。但是练某并没被惊呼声吓跑,而是持刀威胁。在极力反抗中,洗头妹被刀割伤手。此后,练某抢走放在床头一部价值638元的手机逃跑。 
    今年4月14日,练某因另案涉嫌故意伤害被警方抓获。在审讯中,练某主动交代了自己曾抢劫洗头妹手机案
(12/12/2008 01:09:59,0) [查看全文]
  【案情】 
    2002年12月20日晚,覃某伙同他人窜到大化瑶族自治县一个小乡村,从韦某的牛栏里悄悄牵走了2头水牛(价值2300元),卖给牛贩子,获利1000元。然而,韦某发现自家牛被盗后,没有马上报案,直到2007年11月,民警下村走访时才得知此事,并于2007年11月24日立案侦查。 
    2007年12月5日,民警传唤覃某之后,对其依法
(12/12/2008 01:02:52,1) [查看全文]
一、被中国政府驱逐出境,未满不准入境年限的;
二、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恐怖、暴力、颠覆活动的;
三、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走私、贩毒、卖淫活动的;
四、患有精神病和麻风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病的;
五、不能保障其在中国期间所需费用的;
六、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其他活动的。
(11/24/2008 20:54:11,7) [查看全文]
驱逐出境是指对犯罪的外国人强迫离开中国国(边)境的一种特殊的刑罚方法。它只对犯罪的外国人适用,对本国人不适用,因此,我国刑法将其作为对犯罪的外国人适用的特殊刑种作了单独规定。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不是都适用驱逐出境,而是根据其犯罪的性质。情节及犯罪分子本人的情况,结合国际间的关系和斗争形势的需要等,可以适用驱逐出境,也可以不适用驱逐出境;可以独立适用驱逐出境,也可以附加驱逐出境。如某外国人在我国犯盗窃罪,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也可单独判处有期徒刑。某外国人在我国犯间谍罪,可以在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附加
(11/24/2008 20:53:51,3) [查看全文]
该罪犯冒充“南非外交官”骗财24万元 广州中院对其判刑10年 刑满后驱逐出境
“被告人费比亚。噢鲁瓦西。唉啦者(自报名),无国籍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刑满后驱逐出境”。广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宣判一起罕见案例,案中的被告人居然是没有任何国籍的人,因其假冒南非外交官骗财20多万元,并持假护照,在查不清其所属国家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据悉,这是广东首次宣判无国籍人犯罪。
“南非外交官”来华做生意
今年1月中旬,天津的王先生通过在德国留学的女儿认识了一
(11/24/2008 20:53:17,1) [查看全文]
  罗斯的移民政策进入了新时代。1月15日,移民登记法与更新的外国公民法律地位法将正式生效。关于这些,联邦移民署署长康斯坦丁·罗莫达诺夫斯基接受了《俄罗斯报》专访。
《俄罗斯报》:大概,您最头疼的问题是非法移民吧?按照您的估计,他们一共有1000万。
其他专家认为有500万——不管怎样都很多。他们要么通过某种途径将身份合法化,要么离开俄罗斯。今年,共有多少人被驱逐出境?
罗莫达诺夫斯基:9个月内,大约6万人。
《俄罗斯报》:来自不同的
(11/24/2008 20:52:39,1) [查看全文]
案情简介
被告人新村茂,日本国国籍。
被告人新村茂在日本东京与中国赴日人员王东辉相识后,王提出由新村茂至上海,将其本人的日本国护照出售给王的朋友白春(另行处理),新村茂为牟取非法利益而同意。1997年12月25日,新村茂从日本乘飞机抵沪,由白春接机并安排其住进上海北方大厦713室。当晚,新村茂按事先约定将其本人护照交与白。嗣后,新村茂先后收取白给予的人民币5000元,并由白承担其在沪期间的吃、住、玩等费用。同月29日,白春在持已揭换照片的新村茂护照非法出境时,被边防检查
(11/24/2008 20:52:13,1) [查看全文]
由于未及避让,33岁的韩国商人卢某将路人撞倒致其死亡。案发后,卢某主动自首并赔偿22万元,昨天被北京二中院从轻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对卢某的驾驶证予以没收。
2004年5月29日晚上9时许,卢某驾车行至顺义光明北街的一个路口。路口没有信号灯,卢某没有看见前方人行横道上一位老人正在穿行,未及避让就一头撞了上去,将老人撞飞出去,卢某当即让同行的朋友拨打了120,但经抢救无效老人死亡。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卢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6月3日,卢主动向死者家属支付了22万元的赔
(11/24/2008 20:51:51,1) [查看全文]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附加刑之一。罚金刑对犯罪分子在经济上进行惩罚,这对一些罪犯来说,其效果有时优于自由刑。对于犯罪情节并不严重的犯罪分子本着“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判处罚金比剥夺其自由更为合适。然而,罚金刑若适用不当就会产生一些不良反应。
未成年人犯罪日趋增多,而且多集中在盗窃、抢劫等犯罪上,而这些案件多需要判处罚金刑,对未成年人罪犯能否适用罚金刑,新刑法并无特殊规定,但在适用中却存在较大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未成年人的衣、食、住、行、学
(11/24/2008 20:16:59,1) [查看全文]
刑罚的演变史向人们表明:人类社会的刑罚是沿着由重到轻的趋势演进的。当前罚金刑的扩大适用正是这一趋势的具体体现。然而,伴随而至的罚金执难也一直困扰着世界各国的法学理论家与司法实践者。笔者认为,除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原因外,罚金执行难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有很大的关系。
首先,侦查机关的疏忽容易引起执行难。公安、检察等机关在侦查、起诉阶段对犯罪主体情况尤其是财产情况的忽略给罚金执行增加了难度。主要表现为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能对罪犯的个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以致犯罪分子及其家属
(11/24/2008 20:16:32,1) [查看全文]
修订的刑法为了更好地惩治经济犯罪和贪利性质的犯罪,对罚金刑作了进一步修改。主要是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除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九章“渎职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三章之外的其他七章犯罪均规定了罚金刑。罚金刑的条文由1979年刑法仅涉及20个条,进而增加到140条。而且,明确了罚金刑的种类,罚金刑的运用由原来的选择性法定刑或独立适用罚金刑,改为与其它主刑并加适用。还进一步强化了罚金刑的执行措施及缴纳方式。修订的刑法对罚金刑的规定,有助于罚金刑的正确适用和顺利执行。 一、罚金的定义。要正确
(11/24/2008 20:10:03,1) [查看全文]
随着刑罚体系的不断完善,附加刑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越来越普遍,而罚金刑作为附加刑的主要刑种之一,其打击犯罪的作用已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然而,由于现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罚金刑适用的具体幅度与具体原则,导致罚金刑的适用在实践中随意性过大,这一点在一些并处罚金的案件中显得尤为突出。罚金刑与主刑的适用脱节,导致轻罪重罚或重罪轻罚的现象时有发生。笔者认为,只有根据刑罚中主刑罚的处罚档次建立规范的罚金刑处罚档次,才能真正做到罚金刑适用上的罪刑相一致。
  1.根据主刑确定罚金刑的适用,是刑事处罚原则的要求。从
(11/24/2008 20:09:39,1) [查看全文]
四青年想致富却不愿劳动,一心想靠盗窃井盖来发财,结果是致富不成反被判刑。近日,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四青年徐某、吴某、张某、范某有期徒刑四年,罚金1万元;有期徒刑四年,罚金1万元;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八千元;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罚金四千元。
徐某、吴某、张某、范某是山东省莒南县青年,自2004年初开始交叉合伙,多次乘车窜至诸城市、青岛市等地,乘夜间无人之机盗窃光缆井盖、污水井盖、自来水井盖和暖气井盖共计73个,总价值19672元。至案发时,所盗赃物除2个光
(11/24/2008 20:07:22,1) [查看全文]
 日前,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陈荣华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0万元;判处欧阳友新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判处吴松明等其他9名被告人3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或缓刑,并分别判处罚金60万元至10万元。至此,国家烟草局、湖南省公安厅督办的涉案金额高达319万元的特大制造、销售伪劣烟机案有了初步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荣华、欧阳友新等并不具备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的资格和能力,却为了牟取经济利益,大肆从全国各地组织伪劣烟机配
(11/24/2008 20:02:35,2) [查看全文]
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罚金刑的适用范围、罚金的数额、罚金的执行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而详尽的规定。对单位犯罪适用罚金刑,是惩治单位犯罪的有效手段,不但能追还犯罪所得,还可以剥夺犯罪单位继续实施犯罪的资本。但在司法实践中,单位犯罪的罚金刑往往得不到有效执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罚金刑惩治和预防单位犯罪的作用。针对罚金刑不能有效执行的现状,笔者认为,对单位犯罪罚金刑的执行有必要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所谓罚金刑的执行,就是采取有效方法保证法院所判处的罚金刑得以顺利实现。罚金刑得不到执行,便不能收到刑罚效果。根据刑
(11/24/2008 20:02:13,1)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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